国务院关于征集影响营商环境
建设问题线索的公告
>>>
2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督查室发布关于征集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的公告,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征集5个方面的问题线索及意见建议:一是阻碍市场准入和退出方面的问题线索。二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线索。设置不合理业务壁垒。有关地方和单位以注册地、所有制、组织形式等条件,排斥、限制经营主体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活动。三是影响政务服务和行政效能方面的问题线索。四是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方面的问题线索。五是影响扩大开放方面的问题线索。
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
着力破除涉企各类不合理限制
>>>
2月5日,国新办举行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肖渭明介绍到,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紧扣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出台反垄断配套规章和重点领域执法指南,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着力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司长孟玮指出,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下一步,着力破除各类不合理限制,更好维护公平竞争。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推动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全覆盖,创新完善招标投标体制机制,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破除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开征求意见
>>>
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民间投资引导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为2024年2月19日至2024年3月17日。《暂行办法》共七章27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专项设立目标,即对民间投资工作成效明显地区进行奖励,用于支持相关项目建设,提高项目盈利能力,吸引民营资本进入,引导拓宽民营资本投资渠道;二是明确支持范围,包括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有民营资本参与的具有公益属性的经营性项目;三是明确支持标准,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的单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安排到单个项目的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对单个项目的支持比例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投资60%,避免项目小而散;四是明确资金安排方式,由我委直接安排到项目,采取资本金注入方式,中央预算内投资形成的国有产权或股权由地方持有。五是明确对地方和项目单位工作要求,强化项目申报、建设实施、资金支付等方面的管理,切实发挥好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
住建部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
为促进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发展,维护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月23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合同协议书共计9条,具体条款包括:项目概况、服务内容、委托人代表与咨询项目总负责人、签约合同价、服务期限、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词语含义、合同订立和生效,明确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示范文本》为推荐性使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项目具体情况,参照《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
交通运输部
印发两项公路工程施工规范性文件
>>>
2月23日,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加强公路建设市场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保障施工安全,交通运输部修订发布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鼓励公路工程依法进行专业化施工分包,禁止以劳务合作的名义进行施工分包;明确了公路工程分包的管理职责、分包条件和合同管理要求;细化了禁止转包和违法分包的具体情形。交通运输部同时发布了《公路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2024年版)》,详细列明了不得进行施工分包的主体和关键性工作的具体内容,为加强公路工程施工分包活动及其管理提供了实践依据。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
界定8条招标采购方面
失信惩戒措施的种类、适用对象
>>>
2024年2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会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4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4年版)》。
本目录共纳入公共信用信息 13 类,包括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合同履行信息、信用承诺及履行情况信息、信用评价结果信息等。
本清单所列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三类,共 14 项:一是由公共管理机构依法依规实施的减损信用主体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措施,包括限制市场或行业准入、限制任职、限制消费、限制出境、限制升学复学等;二是由公共管理机构根据履职需要实施的相关管理措施,不涉及减损信用主体权益或增加其义务,包括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参加评先评优、限制享受优惠政策和便利措施、纳入重点监管范围等;三是由公共管理机构以外的组织自主实施的措施,包括纳入市场化征信或评级报告、从严审慎授信等。
推进招标采购领域
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
国家发展改革委
认真办理民革中央提案
>>>
民革中央调研发现,招标采购领域在融入统一大市场方面存在着供给端、市场需求端、交易平台联通等障碍。国家发展改革委认真研究并吸纳提出的建议。在提案办理答复中,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接下来将会充分吸收民革中央的建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探索制定出台公共资源交易地方性法规、规章,提高不同领域交易制度规则的协调性、统一性。在完善招标采购领域的市场制度方面,将加快推动出台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进一步细化公平竞争审查标准,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从源头上减少排斥限制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出台。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系统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表示,将实施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落实各交易领域政策功能和监管要求。研究全国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建设方案,推动实现信息的全国共享互认。及时组织对《网络共享数字证书技术标准》进行总结评估,进一步修订完善技术标准。加快实现全国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
地方篇
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2月6日,为持续推进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制定了本实施细则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促进招标投标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结合上海市实际,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印发了《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自2024年4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实施细则》明确招标启动阶段要求,明确招投标平台交易服务范围,规范资格预审使用,技术复杂规定,细化材料、设备招标范围建筑师负责制招标/明确各类型招标评标办法,细化评标流程规定管理延伸至标后履约环节,强化招投标监督。
浙江省人民政府
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政府规章
强化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与市场统一
>>>
2月22日,为了巩固清理成果,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浙江省制定出台全国首部公平竞争审查省级政府规章《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6章29条,重点对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内容、程序进行了规定,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办法》明确提出,政策制定机关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应当重点审查政策措施是否含有以下内容:(一)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限定投标人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置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二)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对外地经营者设定歧视性的资质资格要求或者评标评审标准,将经营者在本地区的业绩、所获得的奖项荣誉作为投标条件、加分条件、中标条件或者用于评价企业信用等级;(三)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违反规定要求经营者在本地注册设立法人或者分支机构、拥有一定办公面积、缴纳社会保险等;(四)在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设定与招标和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技术和商务条件;(五)以明确要求、暗示、拒绝或者拖延行政审批,重复检查,不予接入平台或者网络,违法违规给予奖励补贴等方式,限定或者变相限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六)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条件,排斥或者限制潜在经营者提供商品和服务。
新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
2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施工评标办法》)。《施工评标办法》共三十一条,三个附件。《施工评标办法》明确了业绩指标认定标准,进一步规范各地业绩认定行为,同时针对业绩指标在资格审查和评审加分的要求,设定了指标范围,在符合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基础上,缩小类似业绩要求的占比,解决各地普遍存在的以过高业绩指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施工评标办法》进一步了优化经济标评审内容。分为报价合理性评审和经济标计分评审。《施工评标办法》以落实招标人首要责任为目的,多种评标办法并行,进一步体现招标人自主权。《施工评标办法》以加强与厅相关处室沟通协作为出发点,评审因素中融入业务处室相关工作,和招投标有效关联,在招投标监管联动工作中进一步得到贯彻落实。《施工评标办法》以提高评标效率规范专家评标行为为目标,技术标设置不同评审方式、量化评审因素,为标后监管奠定扎实基础。
安徽系统治理工程建设
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
>>>
2月26日,针对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腐败易发多发问题,结合去年试点经验,安徽省纪委监委于近日印发《关于开展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住建、交通、农业、水利及国企、高校的基建项目作为整治重点,严肃查处内外勾结、徇私舞弊、插手干预、暗箱操作、设租寻租、利益输送、评标吃标、借标生财、监督缺位、履职不公等腐败、责任、作风方面问题,坚决清除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的沉疴顽疾,促进招投标领域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