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公共采购招投标领域相关政策
2023上半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财政部及各地方发改委、信用办等机关部门,在完善招投标制度、推动信用信息体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下发了相应的政策,共同回顾下吧!
○国家篇○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的公告
发文部门:财政部、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3年1月9日
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关于印发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部门: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1日
1.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信用贷、无还本续贷和中长期贷款,推广随借随还贷款模式,推动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量扩面;
2.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制定专门授信方案,高效服务链上中小微企业,促进产业与金融良性循环。
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
发文部门:国家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7日
信用主体依法享有信用信息修复的权利。除法律、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明确规定不可修复的情形外,满足相关条件的信用主体均可按要求申请信用信息修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
发文部门: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
发布时间:2023年2月6日
1.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
2.全面推广电子保函(保险);
3.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
4.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
5.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
6.鼓励实行差异化缴纳投标保证金;
7.加快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服务体系。
关于印发部2023年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2日
1.加快推进信用体系制度建设;
2.加强信用信息管理基础设施建设;
3.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4.建立健全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文部门:国家发改委等4部门
发布时间:2023年5月31日
1. 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
2. 完善招标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推进CA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不断拓展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广度和深度,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地方篇○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发文部门: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1部门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3日
1.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会同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全省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据规范;
2.平台整合共享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数据分类整理和数据分析,挖掘数据价值,通过信息共享和数据应用,为纪检监察、审计、税务、行政监督管理等部门提供数据支撑。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的通知
发文部门: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年3月24日
1. 提升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政策解析、电子保函、科创金融等专区效能,实行电子保函一站式服务;
2. 全面推行保函(保险)替代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
发文部门:广东省发改委等8部门
发布时间:2023年4月10日
明确招标人可依法选择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形式包括现金、金融机构保函、保证保险等。鼓励优先采用电子保函、保证保险等替代现金保证金。
2023年江苏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发文部门:江苏省信用办
发布时间:2023年5月6日
从法治规范建设、信用监管创新、优化信用服务、信息共享应用、信用宣传培训、有力高效工作机制等七个方面,安排部署20项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全面提升诚信江苏和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水平,为服务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重点任务清单的通知
发文部门: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时间:2023年5月11日
1. 推广线上贷款、无还本续贷等产品,优化贷款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时效。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持续扩大信用贷款规模;
2. 全面推广以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各类保证金;
3. 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鼓励对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红名单”企业减免投标保证金。
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发文部门: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年6月1日
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融资供给,创新金融产品,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条例》8月1日开始施行。
公采信易贷专区
公采信易贷专区致力于
为公共采购招投标领域的中小微企业
提供一站式资金解决方案
丨无需抵押丨操作便捷丨随借随还丨
专为中小微企业缓解资⾦周转压力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