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制度机制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近期,临猗县审计局召开局务会议,研究讨论了审计机关组织开展信用建设和信用监管工作事项,强化审计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通过完善自身诚信建设、建立定期筛查机制、健全数据通报机制三方面工作,主动履行审计职责,保障我局社会信用体系健康发展。
会议指出,党中央对信用体系建设高度重视,十九大以来,从多个方面强调了诚信、公信力和信用建设的重要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要求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不断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审计机关履行职责,既要重视自身诚信机制建设,强化审计公信力和影响力,也要拓展信用监督方式方法,形成合力,积极促进我 县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会议要求,审计机关要积极推动审计诚信机制建设,一是推行审计人员诚信责任制,坚持从严治审原则,对照审计工作岗位责任,将审计诚信建设相关事项层层分解到各内设机构以及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结合审计质量管理,推行审计诚信终身负责制,审计人员对其参与的审计项目的信息失真问题终身负责,不受审计岗位调整和时间的限制;二是建立社会信用专项审计监督事项,以大数据审计为基础,通过对公共资金、社会保障、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的专项审计,将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和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承诺情况作为专门审计事项,定期进行筛查监督,防范审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三是健全社会信用审计结果通报机制,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虚假会计信息和经济活动、围标串标、违规申领社会保障资金、虚假承诺、违约失信行为,定期向社会信用管理部门进行通报,建立长效报送机制,切实加大信用信息安全和市场主体权益保护力度,推动审计机关和信用管理机构协同监管。
临猗县 审计局
2021 年 3 月